法治日报记者 孙天骄
近日,网约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在三、摩托四线城市上线 ,车平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影视以“3公里5元起”的台多低价和灵活穿行优势迅速走红 。然而 ,地上这一新兴出行方式在填补短途出行空白的线何同时 ,也因安全监管缺位、进行权责划分模糊等问题引发不少争议 。规范管理
便利与风险交织下,网约如何对网约摩托车进行规范管理?《法治日报》记者对此展开采访。摩托
击中短途出行痛点
“花6元就能坐摩托走街串巷 ,车平比打车快多了”“摩托车在高峰期不会被堵 ,台多价格还便宜不少 ,地上我觉得比网约车方便”……一些网友直言 ,线何网约摩托车凭借低价 、进行灵活的优势 ,迅速成为老城区 、乡镇等区域的“通勤优选”。
记者采访发现 ,网约摩托车精准击中了一些人短途出行的“痛点” 。在一些城市老城区或乡镇地区 ,道路狭窄、停车困难、路不好走,骑车不便通行,而3公里及以内路程较短 ,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影视网约车司机不愿接单 ,共享单车又受限于体力和天气。这种情况下,网约摩托车完美覆盖“骑车太远 、打车太贵”的出行区间。
受访专家指出,作为网约车的“平价替代”,网约摩托车的出现并非偶然,其底层逻辑暗合了城市交通的结构性矛盾 。
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施长龙介绍,网约摩托车之所以火起来 ,主要是因为一些城市交通拥堵较为严重 ,传统网约车和公交车在短途出行中不够灵活,而它能走街串巷 、快速抵达目的地,同时为摩托驾照持有者提供了收入稳定的就业机会 ,且价格实惠 、成本低 ,具有灵活、便宜 、便捷的特点,适合短途出行,手机下单支付也很方便。
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认为 ,这种看似新颖的服务模式 ,本质上是传统“摩的载客”的平台化升级。在出租车覆盖率低、地铁未通达的区域,摩托车载客其实一直存在,只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后,供需匹配效率大幅提升。
安全与监管成短板
尽管便利性突出,但网约摩托车的安全问题也让不少人担忧 ,如相关法规不够健全、平台安全保障能力有限、发生意外后权责难划分等。
“摩的在一些地方本来就是野蛮生长的状态,进入‘网约’模式,其管理会更规范吗?”广东深圳陈女士认为,近日发生在深圳的“摩的司机恶意伤人”事件就是摩的市场混乱秩序的一个极端案例 。此前 ,她曾不止一次遇到过贴着人行道飞驰 、轰鸣、逆行的摩的司机 。
记者查询网约摩托车平台发现,比起主动管理 ,平台的一些做法似乎更多是为自己免责。例如,“摩的××”在其《用车协议》中提出“切勿超速、逆行 、闯红灯、私自改装车辆,无牌照 、无证件上路。出现以上问题的司机 ,被查到后 ,平台一概不负责 ,由司机本人承担”“一摩的车限载一人,请勿超过一个人以上出车 ,出现事故,由司机和乘客本人承担 ,与平台无关”等 。
“×摩行”也在《用户协议》中明确:“平台仅作为信息发布和交易撮合平台,您与司机之间的运输服务交易由您与司机自行完成,平台不对司机提供的服务内容 、服务质量等承担任何责任。”
记者了解到 ,针对网约车 ,目前有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等相关规定 ,这种规定是否可以沿用于规范网约摩托车?
在郑翔看来,网约车和网约摩托车的车辆虽然都属于机动车辆,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管理规则差异很大,车辆的技术标准、安全系数、载客法定人数等方面差异也非常大。不能简单适用《暂行办法》等规定 ,该规定如果要扩张使用 ,需要对其进行修订。当前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网约摩托车管理规定 ,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,从事经营性运输需取得相应资质。各地对于是否允许摩托车个人使用,并进而允许商业化使用 ,相关规定也存在差异 。网络摩托车运营,不仅要保证摩托车具有相应资质,还要保证驾驶人具有相应资质,且网约摩托车平台应符合提供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。
施长龙认为 ,将《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沿用于网约摩托车存在一定可行性,但同时面临诸多挑战。可行性方面,该办法对平台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,如资质审核 、数据管理等 ,可助力网约摩托车平台走向有序运营 。以网约车司机资质审核为例,网约摩托车平台能借此建立相似审核机制,筛选掉无照或违规记录多的人员,保障出行安全。此外,办法中的监督检查措施,也能为监管部门针对网约摩托车建立有效监督体系提供借鉴 。
“但摩托车与汽车属性差异大,安全风险更高
